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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捏造“别人家的年夜饭”也是一种网络暴力

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捏造“别人家的年夜饭”也是一种网络暴力

除夕之夜,阖家团圆,年夜饭是中国人一年中最重要的一顿饭。近年来每逢春节,网络上总会出现一些刻意捏造、恶意编造的“别人家的年夜饭”内容:有的是为了博取眼球,把普通家庭的年夜饭包装成“贫寒”“寒酸”来制造对比;有的是为了煽动情绪,编造“某地富豪年夜饭有多奢侈”的虚假图文;还有的是直接盗用他人图片,配上虚假背景,捏造出不存在的“悲惨故事”。这些看似只是“玩笑”或“段子”的行为,实则已经触碰了法律与道德的红线。网络不是法外之地,捏造“别人家的年夜饭”晚微网络发布,同样可能构成违法甚至犯罪。

\n\x27一、捏造发布,侵犯的是真实个体的合法权益。\n\n很多人误以为,只要不写具体姓名、不露具体地址,随便编一个故事,就“查不到我头上”。事实上,一旦你使用了他人真实拍摄的年夜饭照片、真实的家庭场景,或者通过截图、拼图等方式指向特定对象,就已经可能侵犯他人的肖像权、名誉权和隐私权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,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、污损,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、名誉权;未经同意使用他人肖像的,受害人有权要求停止侵害、赔礼道歉、赔偿损失。如果捏造的内容导致他人社会评价降低,更是对名誉权的严重侵害。

\n二、虚假信息扰乱公共秩序,更是对网络生态的污染。\n\n春节本是喜庆祥和的节日,但有些账号为了流量,故意编排“贫富差距”“地域歧视”“家庭矛盾”类的虚假年夜饭内容。例如,把一桌普通饭菜说成是“北方穷人的年夜饭”,把海鲜大餐说成是“南方富豪的日常”,甚至编造出“某地过年只能吃泡面”的谣言。这类内容利用的是人们的共情与焦虑,挑动的是社会对立情绪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五条,散布谣言,谎报险情、疫情、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轻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。如果同一谣言被大量转发、造成严重社会影响,还可能触犯《刑法》中关于编造、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的规定。

三、“晚微网络”发布,平台责任与发布者责任并行。

“晚微网络”这个表述,如果指的是一种在晚间、通过微博、微信等社交平台进行传播的网络现象,那么尤其需要注意的是:夜间时段往往是情绪传播的高峰,虚假的年夜饭内容更容易在“朋友圈”“微信群”“微博”中引发快速扩散。发布者不能以“我只是随手一转”“我只是开玩笑”为由逃避责任。转发同样可能构成帮助侵权或共同散布虚假信息。而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平台,也应当依据《网络安全法》《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》等,对明显虚假、侵权的内容及时采取删除、屏蔽、断开链接等处置措施。若平台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,也可能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。

四、杜绝“别人家的年夜饭”式谣言,需要每个人守住底线。

要遏制此类乱象,至少需要做到以下三点:其一,不捏造——没有经历过的事情不添油加醋,没有亲眼见过的不轻易下结论,不以“听说”“网上看到”为由编造故事。其二,不跟风——看到煽动情绪、渲染对比的“别人家”文案,不转发、不点赞、不参与起哄,让造谣者无利可图。其三,敢举报——发现明显盗图、造谣、侵害他人权益的帖子,主动向平台和网信部门举报,用行动保护那些无辜被挂上网的普通人。

\n年夜饭的本意是团圆、温暖与祝福,绝不是拿来制造对立、引流涨粉的工具。那些靠捏造“别人家的年夜饭”来博出位的行为,本质上和造谣传谣、网络暴力没有区别。务必记牢:你在键盘上敲下的每一个字,都可能在现实世界中变成一把伤人的刀。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,文明上网,从拒绝捏造一条虚假的年夜饭文案做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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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6-11-03 10:27:32